〔新網記者辜靖芳台北報導〕  衛生福利部今日邀集整外醫學會、消基會、醫師公會等代表,召開「美容醫學」相關管理政策座談會,就美容醫學的廣告管理、美容醫學是否納入消費者保護法等議題交流意見,為解決醫美亂象,決定比照菸害防制法,禁止醫美診所誇大廣告,但最後並沒有達成同識。

 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施肇榮力挺「禁醫美廣告」,他表示,應該比照菸害防制法,像禁止吞雲吐霧畫面一般,讓這些非常氾濫的廣告,消失在民眾的生活當中,以免民眾因此發生意外。

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則認為,其實現行的醫療法對醫療廣告的規定其實已經十分嚴格,包括禁止促銷、誇大療效等,嚴抓嚴打,只不過現在問題在於幕後出資的不肖業者根本不害怕罰款,不僅在玩弄文字遊戲,把「優惠價」換「體驗價」,遊走在灰色地帶,甚至把罰款算進成本裡,一旦被抓,馬上換人頭負責,使民眾利益得不到保障。

 衛福部次長林奏延表示,台灣正在發展國際醫療,美容醫學正是其中一塊人人都想搶的大餅,境外廣告非常的重要,不太贊成全面禁止醫美廣告;他強調,因為醫師搶做醫美,而且品質良萎不齊,才是真正影響病人權益的關鍵,衛福部正積極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標章。

 座談會中美容醫學是否納入消費者保護法也引發非常激烈的討論,雖然消基會贊成,但醫界卻反對。李偉強指出,美容醫學也是醫療行為,實際上是可以分割處理,像開刀、處方屬於專業醫療行為,受醫療法、醫師法規範;而醫美診所兼賣化妝品、保養品甚至附設SPA等,則由消保法規範,目前管理就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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